国际奥委会第二届世界女子与体育会议决议
发函人: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
网站:http://www.olympic.org/ioc/e/news/pressreleases/press_255_e.html

国际奥委会第二届世界女子与体育会议决议:

国际奥委会第二届世界女子与体育会议于2000年3月6--8日期间于法国巴黎召开。

遵循借助体育和消除任何形式歧视的奥运理想、进而建设和平富裕的世界的奥运宗旨,对在促进女子体育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国际奥委会、各国体育竞技团体及各国奥委会与会嘉宾表示了热烈欢迎,回顾了自1996年在瑞士洛桑召开首届奥委会世界女子与体育会议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就,重温了在《温得和克行动宣言》、《有关体育教育的柏林议程》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Punta del Este所作声明》等文件中已加以系统阐述的各项建议,并在充分肯定了各方在各地区、各国、各大洲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的保障体育平等竞争方面所作的艰苦努力的前提下,该届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敦促国际奥委会主席向各国际体育竞技团体、各国奥委会和·体育竞技团体以及其他体育组织的代表呼吁:努力实现由1996年国际奥委会审议通过的在2000年12月31日前将各自决策部门中女代表成员所占比例增至10%的目标。如未能如期实现,则应追究原因,并提交具体对策;并可视需要,将目标完成期限延长至2001年6月。此外,对在2005年之前将女代表在决策部门中所占比例增至20%的目标的继续履行及所获收效方面予以热切关注。

  2. 要求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竞技团体组织以及各国奥委会,就截至2020年女代表在其决策管理层中所占比例,各自拟定中期目标。

  3. 要求国际奥委会鼓励各团体组织在选派国家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或地区集会或体育组织时,至少选送一名女代表参加。

  4. 要求国际奥委会借助《奥运团结计划(Olympic Solidarity programmes)》,向女领导人、运动员、教练员及团体干事等提供更多奖学金及培训课程。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女性应更多提供诸如体育界男女平等指导手册等的教育资料,坚持不懈地组织各种教育研讨讲座,支持并促进各国及各大洲范围内的科研活动。

  5. 借助提高妇女地位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增进政府对以肯定体育运动及体育在健康、人权、教育、决策及妇女儿童领域增进女性及青少年成长方面所获收效为主旨的《联合国北京+5行动纲领》及其相关决议的理解。

  6. 唤起并增进政府与政府间组织、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促进妇女儿童体育运动及体育发展的CEDAW(消除性别歧视委员会)条款所获收效的认识。

  7. 呼吁国际奥委会及其他奥运相关人士,深化对提供高水平体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需求得上述委员对开发学校女子体育教育教材方面的配合。

  8. 要求各国体育团体及国际体育组织,将体育作为维持和平、增进理解的有效手段,促使战争冲突地区为参与奥运活动而停火休战。

  9. 要求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竞技团体、各国奥委会及其体育竞技团体,执行并实施包含约束运动员及教练员、体育官员及其他奥运相关团体的行动规范在内的反性骚扰政策,同时保障此政策将被当作国际竞技团体及各国奥委会召开的所有专题研讨会及会议的重要议事内容之一。

  10. 要求与女子和体育相关的非政府团体,积极同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在各地区、国内或国际间举办的各项体育运动建立起协作互动关系,以求在实施计划方面求得技术支援。

  11. 建议所有新闻媒体相关组织,更多更准地对女子体育的资讯给与积极正面报道,并在培养女新闻工作者方面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

  12. 祝贺国际奥委会及其女子体育事物委员会圆满地召开并完成了本届世界女子与体育会议的使命。

  13. 大会对法国政府及法国奥委会对召开本届国际会议所提供的全面支持和热情接待表示由衷的感谢。